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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dover】一百封邮局

对邮局的姐姐一见钟情了,我命中注定的老婆。半夜发疯学弗朗西斯写小情书,不知道为什么读起来很油。




“第一百封,真够有耐心的。这次寄给谁?”


亚瑟把信封翻了个面,收件地址和发件地址都是他脚下站的位置,下面一行写着:亚瑟柯克兰 亲爱的邮件投递员 收。


“给你。”




给你,亚瑟,这封信是给你的。你不会当了这么久的投递员,却连一封信都没收到过吧。也对,你之前说我奇怪,明明联系方式都写上去了,为什么不直接打facetime,非要用这种古老得发黄的方式交流。读读这封信,你会知道的,有些事情纸笔比手机更加适合。


别忘了,我是法兰西人,我们喜欢生活胜过工作,喜欢浪漫胜过习惯。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我推开邮政局的门,走到你的柜台前,你抬起头,看着我:


“先生,平信还是挂号信?”


你的绿眼睛把整个森林的绿色都吸了去。



“挂号信可以查询吗?”


“可以。”


“那寄平信。”


我等着你问我为什么,但是你没有,只是低下头去打单子。你的制服很好看,显腰细,但是头发很乱。


“收件人,这什么,达瓦里氏?”


“呃,名字在前面。”


“噢,关系?”


“达瓦里氏。”


你把眉毛拧到一块看着我,这时候我才注意到,竟然真的有人的眉毛像海带片一样糊在脸上。我朝你敬了个礼。


你用那绿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,抿着嘴笑了。笑容好像有两只蝴蝶在绿色的邮局里飞来飞去。



我跟着你笑起来,这个英国人,我猜,他喜欢小熊。那时候我就在想,如果能让你脱掉制服,套着卫衣跟我一起出去喝咖啡,应该也很有趣。如果让我牵你的手,我会给你买小熊布偶的,要不要考虑一下?


身上没什么可爱的东西,如果邮局外面有爱情急救箱就好了。我在口袋里翻了好久,最后找到一对本来想夹在信里的耳钉。


“能附带进去吗,这个?”


“耳钉?不行,只能塞平面的纸。”


“这样啊,好可惜……”


“你可以另寄个包裹。”


“不用了,下次吧。”


我看着你给信笺称重,贴邮票,敲下信息投进邮筒里,制服很显腰细。


我摸着嘴唇问你:“会丢吗?”


你毫不犹豫地回答:“会。”




会丢吗?我很小的时候丢过一封信,那时候我还住在法国,认识了一个海峡对面的笔友。我们每周写信,大多是讲点生活习俗和日常琐事之类的。太小了,那个时候,那个英国人写起信来又呆板,我觉得写信又无趣又漫长,恨不得把来信扔海里说是丢了。结果真丢了的时候反倒蔫了好久,就这样断了联系。


所以说怕丢也好,怕呆板也好,请不要给我回信,亚瑟。




我猜猜,你现在是不是皱着个鼻子在嘟囔“谁要给你回信啊”,你还会骂我说你写起信来才呆板,呆瓜,青蛙,老公鸡。


才不是呢,你骂的不对。我写信可一点都不呆板,比如说,我会把你拿着这封信的手比作随着海浪退开的细沙滩。


放开手了?继续往下读吧,别把钢笔墨晕花了。第二天我又去了,你抬头看我:“怎么又来了?”


“怕丢,再寄一封。”


“那寄挂号信不就好了?”


“不要,那就没意思了。”


“你写信就图个好玩啊。”


“是啊,要不为什么不直接打facetime?”


你开口又闭上,好像往肚子里咽了一句话,低下头去敲信息。


“想说什么?”


“想说你还不是个白痴啊,又想说真是个白痴。两句话撞在一起了。”


“我是不是该说谢谢夸奖。我会常来的,直到寄满一百封信。”


“为什么,这是什么白痴游戏吗?”


“是啊,赢了有奖励哦。”


你没有问我是什么奖励,我的话到嘴边又落了空。寄满一百封信送一个小熊,凭这封信来我这里领取。


这是第二封,因为寄不出去,我把耳钉送给你了。下次来的时候,我看到它在你的耳垂上反着光。


“很好看。”


“什么?噢,谢谢你的耳钉。”


“我是说你很好看,你自己难道从没注意到?”


“行了,先去把胡子刮了再来勾引别人吧。”


“哪有勾引,只是想明天约你吃个饭。”


“没空,要上班。”


“拜托,明天是周六啊。”


“像你这种青蛙天天都要来寄信,我哪有时间休息?”


“那我明天不来了,跟我出去吃饭吧。”


“不去。呃……等有空了我请你。”


你听听你说的什么话,你到现在都没请我吃饭!真讨厌!小熊都落灰了。还有今天,第一百封信寄出去的时候,你也没注意到我刮胡子了,宝贵的胡子!真讨厌!你现在抬头,我就坐在邮局里,就在你面前,你看,看我失去了胡子的可悲样子,好吧,应该还是很迷人。


喂,别翻白眼嘛,你耳朵红了,就是戴耳钉的耳垂,你摸一下,是不是很热呢。


今天下班以后好么,我等着你。



慢慢寄了第四封信,第五封信,第十封信,第九十八封信。我给世界各地的朋友写信,地址天南海北地变,收件人从朋友变成老师变成姐姐,身份写什么上校,什么公民,什么达瓦里氏,甚至有时候为了见你一面,我往随便一个地址寄过空信。就这样,每次说上两句,我知道了你的名字,你的姓氏,也许还有你的性取向。你一直穿着一身笔挺的制服,顶着一头鸟窝一样的头发。


我记得有次,我把收件人的关系填成了爱人。你敲击键盘的手指顿了一下,输入进去,没再跟我说话。后来几次你还略带嘲讽的问我,为什么不给你恋人写信了啊,是不是人家把你甩了啊?是不是啊?啊,其实我没有爱人。那封信里写的没有一个字不是你,地址是流向多佛海峡的一条小河边,我在那里折了个纸船。希望快递员把它放进了纸船里,把纸船放进了小河里。


如果你不信,一会下班之后,我可以带你去找找它。



不过不一定能找到,它可能丢了,我寄的一直都是平信,所以没有音讯。你瞧,这不就是平信有趣的地方吗,它明明可以直接投进楼下的邮箱里,我却每次专程跑来找你。其实目的很明显啊,根本就不是为了寄信。


如果你非要给我回信的话,那就寄平信好了。


让我们回到最开始的问题,为什么不直接用电话,非要用这种古老得发黄的方式交流。你不觉得吗,亚蒂,白纸黑墨一点一点写下来的文字,很让人踏实。那一定是有太多太醇的情感在里面,才会亲自动笔,才会亲手投递。等待着信被邮递员传来传去送到远方,其中又有着多少的温存和多少的期望,小投递员,你应该最清楚了。


一封好说,两封也还好,但是五十封,一百封信里,蕴藏了多深厚多绵长的爱意,你会明白吗?


寄一百封信用了多久?两年?三年?还是在我见到你的第一眼?或者只是我推开门,你抬起头,看着我:


“先生,平信还是挂号信?”




弗朗西斯•波诺弗瓦 寄。

2022.7.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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